詳細介紹
品牌 | 其他品牌 | 價格區間 | 面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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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地類別 | 進口 | 應用領域 | 醫療衛生,環保,食品,生物產業,制藥 |
1、壓力表校準范圍
適用于彈性元件式一般壓力表、壓力真空表和真空表
2、計量單位
壓力表使用的法定計量單位為Pa(帕斯卡),或是它的十進倍數單位:kPa、MPa等。
3 、壓力表概述
壓力表主要用于液體、氣體與蒸汽的壓力測量。壓力表的工作原理是利用彈性敏感元件(如彈簧管)在壓力作用下產生彈性形變, 其形變的大小與作用的壓力成一定的線性關系,通過傳動機構放大,由指針在分度盤上指示出被測的壓力。壓力表按彈性敏感元件不同,可分為:彈簧管式、膜盒式、膜片式和波紋管式等。
4、計量性能要求
4.1 準確度等級及最大允許誤差壓力表的準確度等級及最大允許誤差應符合表1規定。
表 1 準確度等級及最大允許誤差
準確度等級 (級) | 最大允許誤差為/% | |||
零位 | 測量上限的 (90~100)% |
其余部分 | ||
帶止銷 | 不帶止銷 | |||
1.0 | 1.0 | ±1.0 | ±1.6 | 士1.0 |
1.6(1.5) | 1.6 | ±1.6 | 士2.5 | ±1.6 |
2.5 | 2.5 | 士2.5 | 士4.0 | 士2.5 |
4.0 | 4.0 | 士4.0 | 士4.0 | 士4.0 |
注1:使用中的1.5級壓力表最大允許誤差按1.6級計算,準確度等級可不更改。 注2:壓力表最大允許誤差應按其量程百分比計算。 |
4.2 零位誤差
4.2.1 帶有止銷的壓力表,在通大氣的條件下,指針應緊靠止銷,“縮格"應不超過 表1規定的最大允許誤差絕對值。
4.2.2 沒有止銷的壓力表,在通大氣的條件下,指針應位于零位標志內,零位標志寬 度應不超過表1規定的最大允許誤差絕對值的2倍。
4.2.3 膜盒壓力表的零位誤差
a)矩形膜盒壓力表的指針偏離零位分度線的位置應不超過表1規定的最大允許誤差絕對值。
b)圓形膜盒壓力表和真空表的指針應緊靠止銷并壓住零分度線,圓形膜盒壓力真空表的指針應位于零位分度線內。
4.3 示值誤差
壓力表的示值誤差應不超過表1所規定的最大允許誤差。
4.4 回程誤差
壓力表的回程誤差應不大于最大允許誤差的絕對值。
4.5 輕敲位移輕敲表殼前與輕敲表殼后,壓力表的示值變動量應不大于最大允許誤差絕對值的1/2。
4.6 指針偏轉平穩性:在測量范圍內,指針偏轉應平穩,無跳動或卡針現象;雙針雙管或雙針單管壓力表兩指針在偏轉時應互不影響。
4.7 電接點壓力表設定點偏差和切換差
5、標準器
標準器最大允許誤差絕對值應不大于被檢壓力表最大允許誤差絕對值的1/4。
可供選擇的標準器有:
a)彈性元件式精密壓力表和真空表;
b)活塞式壓力計;
c)雙活塞式壓力真空計;
d)標準液體壓力計:
e)補償式微壓計;
f)0.05級及以上數字壓力計(年穩定性合格的);
g)其他符合要求的標準器。
6、壓力表校準項目
初次校準、后續校準和使用中檢查的校準項目見表。
表2校準項目表
序號 | 檢定項目 | 初次檢定 | 后續檢定 | 使用中檢查 |
1 | 外觀 | 十 | 十 | 十 |
2 | 零位誤差 | + | 十 | 十 |
3 | 示值誤差 | 十 | 十 | + |
4 | 回程誤差 | 十 | 十 | + |
5 | 輕敲位移 | 十 | + | 十 |
6 | 指針偏轉平穩性 | 十 | 十 | 十 |
7 | 電接點壓力表設定點偏差和切換差 | + | 十 | 十 |
8 | 電接點壓力表的絕緣電阻 | 十 | 十 |
一 |
9 | 電接點壓力表的絕緣強度 | 十 |
一 |
一 |
10 | 帶檢驗指針壓力表兩次升壓示值之差 | 十 | 十 | 十 |
11 | 雙針雙管壓力表兩管不連通性 | 十 | + |
一 |
12 | 雙針雙管或雙針單管壓力表兩指針示值之差 | 十 | 十 | 十 |
13 | 氧氣壓力表禁油要求 | 十 | 十 | 十 |
注:“+"為應檢項目,“- "為可不檢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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